(1)光伏组件无故障时大部分可带电维护;
(2) 10kV光伏发电设备一般配备监控系统,对于负荷和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较为,开展状态检修工作条件更好;
(3)停电检修处理流程更为复杂,需要协调更多部门;
(4)分布式光伏自身的检修计划会对电力公司的检修计划产生影响,应尽量避免因多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同时检修导致的系统备用容量不足等情况出现。
分布式光伏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量不大,为不影响光伏发电设备出力,可选择在日照较差,或傍晚等光伏发电设备无法正常工作的时间段进行检修,尽量减少停电损失;或在配电网检修时安排分布式光伏系统一并检修。
停电检修应根据设备状态检修计划,落实安全措施、上反送电措施要求,合理净制停电检修计划;落实检修人员、物资、资金是否到位;落实现场查勘是否到位;加强停送电管理,完善停电计划管理考核机制,严格控制重复停电次数。
配电网停电检修前,计划人员需事先给出负荷转移方案,具体转移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若失电区域不包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且存在联络开关与其他馈线相墟,此时,负荷转移方案应在满足配电网潮流约束、节点电压约束以及配电网辐射运行约束的前提下,通过较少的开关操作转移较多的负荷。
(2)若失电区域包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且存在联络开关与其他馈线相连,则应首先考虑化利用光伏系统进行发电。
在转移负荷的过程中,如果为了保证分布式光伏上网发电而造成线路潮流越限或节点电压越,应优先考虑电网运行的安全性,此时可以根据需要切除相应的负荷和分布式光伏。
1)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能向配电网输送质量合格、的电能,且不影响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2)参与功率调节的分布式光伏应安装有功功率控制系统,具备有功功率调节、远程控制和就地控制功能,能够执行电网调度部门远程发送的有功功率控制命令,调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有功功率输出,分布式光伏的大输出功率及功率变化率应符合当地电力部门批准的运行方案,保障配电网在故障和特殊运行方式时系统的稳定性。
3)分布式光伏投运前应根据接入配电网的不同运行方式合理配置无功容量,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功率因数在合理的范围内。
4)需要进行电压调节的分布式光伏应具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能自动调整无功功率,保证功率因数在合理范围内,改善配电网的电压水平。
5)分布式光伏接入点的电压正弦波畸变率和注入配电网的谐波电流不得超过GB/T 14549的规定。当分布式光伏接入点注入的谐波电流和引起接入点电压正弦波畸变率超过标准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退出运行。